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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广告怎么治 4部门齐聚就“疑难件”交办进行协商

1月14日中午11时30分,市政协第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交办协商会开始,这是市政协全会期间首次举办提案交办协商会。写提案的委员、办提案的相关委办局坐在一起,就“疑难件”交办进行协商,搭建“提办服”的交流平台,更快地促进协商民主成果快速转化。

有些委员的提案涉及多个部门,到底应该由哪个部门主办?这是一个需要协商的问题,今天的提案交办协商会上,作为“疑难件”,来自文艺界别的市政协委员、中国国家话剧院创作部导演王剑男的提案——关于统一规范化电梯内广告投放的提案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特种设备检测中心聚在了一起。

王剑男的提案关注的是各个小区、商场、楼宇遍布的电梯内广告,也包括电梯外的各类广告栏及显示屏。“随着广告多媒体设备水平的提高,电梯内广告的激光投射、屏幕显示,还有音频播放,大量的广告商为了在短时间内吸引眼球,多采用明亮色彩,以及洗脑般重复的广告语轮番轰炸,原本狭小的电梯空间内,耳边却回荡这单一重复的广告语……与其他公共区域的广告不同,电梯内狭小空间剥夺了人拒绝接受这种信息的权利,强制传达给用户,而且有的居民楼也因为电梯广告播放音量过大而受到骚扰。”王剑男面对面地与相关委办局介绍自己的建议,呼吁有关部门能够进行研讨,核定一个标准,对于密闭空间内广告投放进行一个关于内容、形式、设备种类、大小的核定标准,并形成规定,以后要求相关行业按此执行。

市政协委员、北京市中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欧阳继华现场就提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方面的情况作介绍,他说,从广告来讲,广告监管部门现在更多的是对广告内容违法的监管,但是像王剑男委员提到的这种情况,按照广告法细则很难定性,但是从光污染和声污染的角度看,这就是一种侵犯权利,而且是侵犯公众的权利。所以这个提案还涉及环保部门标准的执行和监管的问题。对于这个提案,欧阳继华建议委员可以进一步的细化提案,让提案的建议更具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而对办理部门来讲,希望相关部门以这个提案为契机,进一步完善标准,通过一件事解决一类问题。

“电梯适不适合开展这项活动,新媒体音响灯光效果的标准,谁来定,这些都需要进一步确定。”“委员提的很有必要,我们家的电梯也有这样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广告内容的监管,特别是去年加大了对电梯广告内容的查处,下一步也将加强研究,依法履职。”……提案涉及的市生态局、市住建委、市市场监督局相关负责人也分别从自己领域回应了提案的相关建议。

市政府办公厅一级巡视员王琛说,王剑男委员这个提案提出的问题特别好,涉及老百姓身边的事情,又是各个部门综合的事情,又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延伸。“我们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交办,各个部门一定要办好这个提案,这是职责所在,办的过程中要注意协商,商场公共空间、物业小区都有涉及,一定要把握好充分的沟通协商,各个部门携起手来一定要办好这件事。”王琛说,“提案的办理交办的一定要准,办的一定要实,效果才能好。”

标签: 电梯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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